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3-00023 主题分类: 税务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公开日期: 2023-01-03 10:34:53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嵊政办〔2022〕131号
文件统一编号: DSZD01-2022-0036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嵊州市推进亩均税收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10:3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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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推进亩均税收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嵊州市推进亩均税收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4151”计划 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浙江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引领地区贡献“嵊州力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规上亩均税收提升至27万元/亩(年均增速20%),亩均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5%,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含)以下的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建立健全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程序公正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激励有效、约束有力、高效透明、依法依规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体系,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前列,为省市总结提炼一批改革创新经验案例、探索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有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行动任务

(一)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坚持实施产业、平台、企业多层级亩均评价管理,建立完善全市域、全产业、全周期、全要素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有效构建资源要素配置与企业亩均效益绩效挂钩联动的激励约束导向。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探索,以亩均对标推动集群提质提档。力争到2025年,规上亩均税收达到27万元/亩,规上亩均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5%,全员劳动生产率、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高于全省平均。(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金融办、税务局、供电局、水投集团、各乡镇<街道>,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深入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计划,强化企业对标提升。将亩均效益好的企业,优先纳入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强化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末,培育10家一流企业、10家优质的境内外上市企业,涌现出若干世界领军企业、全球知名品牌和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累计创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 家,建成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 10家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行动。加大低效企业倒逼出清力度,把空间留给优质企业,进一步提高低效企业整治标准,按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制定计划,精准施策,分别采取创新升级、追加投资、兼并重组、整合入园、合作转移、“退二优二”、收购储备、依法关停等方式,“一企一策”推动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帮扶的方式带动企业创新升级。力争到2025年,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含)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利用绍兴市“一码管地”应用,以低效企业用地、“低散乱污”企业用地、乡镇个私集聚区、村级集聚点用地为重点,综合运用政策引导、政府收储、二次开发、亩均倒逼激励等方式和数字化手段,分类实施拆除重建、整治提升、功能转型、关停退出等“四个一批”,因地制宜明确治理路径,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项目化验收,加快低端产能出清,动态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力争到2025年,每年盘活低效工业用地800亩以上、腾出用能3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开发区<高新园区>、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五)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依据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以要素为核心,对土地使用税、用地、用能、排污、信贷、创新要素、金融和财政等全面实施差别化配置机制,加大对A、B类企业激励力度,调控C、D类企业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程序,加强工作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金融办、税务局、供电局、水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六)明确企业分类引导政策。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首档企业,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末档企业,严格综合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倒逼,加大亩均效益低效企业整治力度。(责任单位:经信局、人才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生态环境分局)

(七)完善亩均数据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亩均效益评价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全面贯通浙里“亩均论英雄”重大应用场景,提升应用计算、监测、分析、预警、决策服务等能力,以数字赋能推进评价、配置、治理、培育、服务等全周期多跨协同、整体智治。同时,推动“亩均论英雄”理念、机制、做法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积极探索特色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经信局、大数据中心、各乡镇<街道>)

(八)开展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和经验推广。用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实现改造提升一批企业,协商回购一批企业,战略并购盘活一批企业,招商引资腾退一批企业,依法维权清理一批企业。聚焦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介一批提高亩均效益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经验案例,示范带动区域性亩均效益改革试点常态化。(责任单位:经信局、开发区<高新园区>、招商投资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亩均税收提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加快亩均税收提升。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亩均税收提升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逐月通报、按季督查、年底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腾笼换鸟”优秀单位,并在用地、用能、排污等总量指标上予以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区域相应削减用地、用能、排污等总量指标。

(三)合力营造氛围。结合“企业服务联盟”、“5•27我爱企服务月”和“市长直通车”等活动,集中开展送政策、送法规、送资金、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等“六送”活动,优化企业发展生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畅通舆论监督渠道,曝光反面案例和现象,在全社会营造合力推进亩均税收提升工作的浓厚氛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市政府已发布的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任务分解表

2.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任务分配表


附件1:

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亩均税收

亩均增加值

2022年

亩均税收

(万元/亩)

同比增速

(%)

2023年目标

(万元/亩)

2024年目标

(万元/亩)

2025年目标

(万元/亩)

2022年亩均

增加值

(万元/亩)

同比增速

(%)

2023年目标

(万元/亩)

2024年目标

(万元/亩)

2025年目标

(万元/亩)

三界镇

8.3

-18.0%

10.2

12.4

15.1

53.9

-2.7%

59.3

65.2

71.7

浦口街道

16.3

24.0%

19.9

24.3

29.6

86.7

40.6%

95.4

104.9

115.4

剡湖街道

24.9

9.7%

30.4

37.1

45.2

115.2

8.1%

126.8

139.4

153.4

三江街道

14.6

22.3%

17.8

21.7

26.5

93.6

26.2%

102.9

113.2

124.5

鹿山街道

35.4

-57.6%

38.9

42.8

47.1

273.0

-35.2%

286.7

301 

316.1

甘霖镇

13.7

19.9%

16.5

19.8

23.7

106.7

33.8%

115.7

125.6

136.2

崇仁镇

10.6

23.6%

12.7

15.3

18.3

67.6

11.1%

73.4

79.6

86.4

长乐镇

9.4

21.0%

11.3

13.6

16.3

87.0

31.9%

94.4

102.4

111.2

黄泽镇

12.5

8.4%

15.0

18.0

21.6

76.4

30.8%

82.9

89.9

97.6

石璜镇

16.3

14.5%

17.9

19.7

21.7

104.0

16.9%

109.2

114.7

120.4

仙岩镇

27.1

94.0%

31.2

35.8

41.2

101.2

49.1%

106.3

111.6

117.1

金庭镇

11.6

75.5%

12.8

14.1

15.4

97.3

115.6%

102.2

107.3

112.6

下王镇

149.2

1370.1%

149.2

149.2  

149.2  

817.4

1825.6%

817.4 

817.4

817.4

全  市

15.7

15.1%

19.0

23.0

27.9

88.6

25.3%

96.8

105.9

115.8

附件2:

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

2023年年底

2024年年底

2025年年底

盘活用地

(亩)

腾出用能

(万吨煤)

“四个一批”

整治任务

盘活用地

(亩)

腾出用能

(万吨煤)

“四个一批”

整治任务

盘活用地

(亩)

腾出用能

(万吨煤)

“四个一批”

整治任务

1

三界镇

90

0.33

25

110

0.35

25

130

0.38

32

2

浦口街道

140

0.54

79

180

0.57

79

220

0.62

99

3

剡湖街道

100

0.36

34

120

0.37

34

150

0.42

43

4

三江街道

110

0.45

62

150

0.47

62

180

0.52

78

5

甘霖镇

65

0.24

24

80

0.26

24

95

0.28

30

6

崇仁镇

65

0.24

16

80

0.26

16

95

0.28

21

7

长乐镇

65

0.24

22

80

0.26

22

95

0.28

27

8

黄泽镇

65

0.24

22

80

0.26

22

95

0.28

28

9

鹿山街道

25

0.09

3

30

0.1

3

35

0.11

4

10

石璜镇

25

0.09

6

30

0.1

6

35

0.11

8

11

仙岩镇

25

0.09

2

30

0.1

2

35

0.11

3

12

金庭镇

25

0.09

5

30

0.1

5

35

0.11

7

总    计

800

3

300

1000

3.2

300

1200

3.5

380

嵊政办〔2022〕131号关于印发《嵊州市推进亩均税收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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