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可以申请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15:00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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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为贯彻《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在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申请;
二、申请流程:
1.请已退还保证金的各单位参照中国建设银行标准活期利率(2020-2023年均为0.3%)申请退还保证金利息,退还需携带收据和利息计算公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2.请未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尽快办理退还,退还保证金利息时限按缴入保证金当日至发布公告结束之日。
三、注意事项:
1.已办理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再享受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待遇,参加具体项目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2.公告结束日期为10月30日。
咨询电话:杜杰婕 0575-83081354
                    三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关于自愿申请退还年度保证金的通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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