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吊角湾电站经营权出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7 11:27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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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于2023年10月 18 日 9 时30分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1、标的物为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吊角湾电站经营权出租,所有权归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租赁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2、电站概况:装机容量为:250kw*2 台,近十年年均发电量为129万度,既毛电价0.46元/度。
3、租赁用途及要求:水力发电。
4、租赁期限: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采用书面暗标的办法。竞租年限为5年,承包款30万元为标底价,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标底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竞租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标底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承包期限为5年,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8年11月20日24时止。承包款分五次付清,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第一年度承包款用竞租保证金30万元抵扣缴清,其余各年度的承包款在前一年发电收入中抵扣。首年承包款(成交款)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付至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抵作部分承包款。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招标人将没收租受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另行发包。
(4)竞租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16日下午3时3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办公室开具标的款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农商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000037238813 。投标结束后租受人在七日内补足首年承包款(成交款),并足额上缴1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未补视为违约处理,没收竞租保证金,未租受者七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5)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并付清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7日内签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参租对象: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对象请于2023年 10 月 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0万元竞租保证金收据。(2)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函一份(样式附后)。
4、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5、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单位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6、其它:中标人租受后在操作运行中,必须持有运行证,没有运行证的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经费自负。严禁违章操作,凡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负。 
7、联 系 人:钱斌         联系电话:13858472009
  招标代理:楼春          联系电话:13357528191
8、若竞租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内容为准。
                            
              出租方:嵊州市长乐镇留公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