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招投标效率,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嵊政办【2019】182号文《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小额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对嵊州市水利工程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企业中介服务第三方框架协议单位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的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集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
2.2 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收费:具体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收费由建设单位根据市场调查确定。
2.3 服务类型:嵊州市水利工程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企业中介服务第三方框架协议单位。
2.4 服务时间: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若期满后,在未完成下一轮集中招标前继续提供服务。
2.5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在人员、业务技术、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为准,由评标专家在评审时进行网上现场查询)。
3.4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5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由评标专家在评审时进行网上现场查询。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1 月 14 日至2023年 12 月 5 日,其中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7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281号5幢6楼607室(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随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水利水电专业)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省外还需提供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3年12月5日8时3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做到即交即走,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 699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二号开标室(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 /
6.1评标入围方法: 所有符合要求的单位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入围的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按评分要求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人。
6.3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4家投标人进入入围供应商候选人,经评审后若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4家时,则全部入围。
6.4中标公示:招标人将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越秀北路47号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茶叶城1幢6楼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朱杭平 联 系 人: 钱雅飞
电 话: 0575-83100922 电 话: 13858558585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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