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小吃共富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发布日期:2023-11-08 17:01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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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小吃共富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已有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7-330683-04-01-2767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 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嵊州市小吃共富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工程地点:于甘霖镇黄箭坂村

2、招标范围:嵊州市小吃共富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1166.47万元,其中一期建安工程费 16399.38 万元设备费2182.03万元的20%计入(本次招标工程费16835.786万元一期建安工程费(16399.38万元)和设备费的20%计入(436.406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监理费用: 338.0895万元(以本次招标工程费作为监理计费基数,计算方式详见专用合同)下浮区间:30%-40%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区间的上限价格):236.6627 万元,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下浮区间的下限价格):202.8537万元。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该部分金额需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有差额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规模:一期建设内容为1#研发楼、2#生产厂房、3#生产厂房、部分地下室、园区广场及相关配套用房设施;地上建筑面积3427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40平方米。

7、质量要求: 合格

8、服务周期450 日历天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或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监要求:

[]要求无在监工程 (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 ”的规定执行。但同一投标人拟派不同项目负责人的,不受该限制);

[  ]允许有1个在监工程;

[  ]允许有2个在监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2、 其它资格条件: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的相关网页截图

3、主要的资格条件: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2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评标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提供相关依据。

3.3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由评标专家在评审时进行网上现场查询。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 11  8 日起至2023 11   29 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4.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11  29  9  00

5、 提交方式:

5.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3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本项目暂不邀请投标人现场观摩。

6.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http://220.191.224.7: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嵊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6.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须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群:306060147823929228。

三、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

2、评标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3、评标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4、监理服务费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5、中标人确定方式: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确定 1 名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标人: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 575 号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惠民街188号二号楼2楼    

邮    编:312400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郑智浩 联 系 人:童晓蕾

电    话:0575-83331252电    话:13588154292

传    真:/传    真:/


(11.8定稿)招标文件嵊州市小吃共富建设项目(一期)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