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垦复土地承包租赁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11:02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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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于202339930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要求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垦复土地承包租赁,面积37亩,承包范围按村规定的实际项目范围为准,承包期限为十年2032年12月31日年限不足的时间以十年标准计算,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一)标的物竞租须知:

1、标的物土地性质为村集体所有,产权属于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该地块只能种植当年性作物,不得种植花木、竹林、果树等长期性作物,不得改变其原有土地用途性质。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2承包期内如遇新的政策或政府用地需要,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按承包期限比例把承包款退还给租受方,但不计利息。原有土地上的农作物按第三方评估补助。土地补偿费归村所有。

(二)起始价和竞价方式

1、本项目起价为:每年每亩250元

2、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1)采用密封式 “书面竞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机会只有一次),即由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并确定租受人的交易方式。

2)竞租人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装入信封后密封,在竞租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将信封交至主持人处,一旦把报价单交给主持人,不得撤回。待所有竞租人的信封全部交齐后(未按时参加竞租会或自动放弃报价的除外),主持人当场拆开信封,最高报价者即为租受人。

3)报价以“10元”为单位,即每年每亩以10元或10元的倍数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加价不是每年每亩以10元或10元的倍数为单位进行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原土地上的农作物由新租受人与原租受人协商处理。

3、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三)承包款的缴付时间:

1、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承包款分两期收取,5年一期,第二期承包款在首期基础上递增5%。首期承包款(成交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十年承包期期满后十四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第二期承租款在首期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付清承包款后七日内。

(四)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大写:壹万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若中标者不按规定履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10000元,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参租对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有意参加竞租的请于202338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小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工本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4.标的物勘样时间: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5.竞租时间:202339930

竞租地点: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大会议室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 联系人:费子恒      联系电话:13858568255

    招标代理:裘美玲       联系电话:0575-83096817

7.以上竞包公告内容如果与发包文件不相符,具体以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出租方: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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