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958771P/2023-8786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24 08:54:28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培训工作,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吸引更多的教学资源优、承训经验足、拥军情谊深的承训机构参与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决定将新一轮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申报签约方式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全市范围内各职业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园区、培训中心等。 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或具备承接创业辅导及培训的相关许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
2.《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黄页》;
3.《退役军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一览表》;
4.单位法人证明和批准办学文件(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机构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人员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办学场地和实训设施设备清单以及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平等自愿、优质优先、应纳尽纳的原则,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合同有效期不超过3年,期满重新确认。对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存档。
公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官方网站或媒体上集中公布签约培训机构情况,并建立本地培训机构信息黄页,供退役军人查阅。 咨询方式 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鹿山街道长兴路118号;联系人:王璐;咨询电话:813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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