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丁家畈)非粮化流转土地出租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11:23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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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丁家畈)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丁家畈)非粮化流转土地出租已由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20235 29930分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用途及要求、起始价

1标的物位于嵊州市石璜镇原蔡墅自然村、丁家自然村、夏兴自然村。面积约为52亩,土地面积不论误差与否,以约定为准。所有权归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2)租赁用途及要求:租受人有义务对全部农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第一年水田需种植水稻,旱地种植旱粮,之后四年按上级要求种植,并达到上级亩产要求。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属承租方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包期间水电费均由租受人自行负责。

3租赁价: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年限约为5年限不足的时间以5年标准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400/亩(首,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共计52。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1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环境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5)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首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内付至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付清首期租金并签订合同。

6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首期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20235 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3529930分。

开标地点:1.嵊州市石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收据 ;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收据(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收据)。2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函一份(样式附后)

三、竞租保证金:20000(大写:贰万元整),竞租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526 日下午330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号:201000232091703开户银行:浙江省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璜支行 竞租结束后,租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其余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7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四、履约保证金:20800元(大写:贰万零捌佰元)(1)租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至出租人帐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所有承包款,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2)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所有承包款,其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六、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七、 人:黄卫江      联系电话:13857513668

   招标代理:楼春        联系电话:13357528191

八、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九、竞租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内容为准。

  

 

    方: 嵊州市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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