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14:19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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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TSZ-2023-CG024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40(%)杭州麋鹿标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2-1号3幢217
2报价:60(%)嵊州市星程光电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2路2号
3报价:60(%)嵊州市捌伍广告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二路3号智创小微企业园5号楼5楼
4报价:56(%)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嵊州市富达路6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
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设计1(广告设计)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设计1(广告设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3年详见招标文件
2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2(广告制作安装)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2(广告制作安装)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3年详见招标文件
3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3(广告设计施工)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3(广告设计施工)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3年详见招标文件
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4(广告策划和舞台设计)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4(广告策划和舞台设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3年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力杨,宋伯平,何生其,黄祥生,沈永庆,吕舫波,邱琳(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麋鹿标识有限公司66.162.562.561.065.966.053.062.4220.082.42
1嵊州市星程光电有限公司66.665.065.572.066.866.073.067.8413.3381.17
1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4.859.063.570.069.564.572.066.213.3379.53
1嵊州市捌伍广告有限公司69.164.564.066.070.165.575.067.7411.4379.17
1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3.354.557.557.063.258.555.058.4216.074.42
1嵊州市东映广告有限责任公司56.550.553.563.060.052.065.057.2313.3370.56
1临安天眼广告有限公司39.536.533.534.039.036.031.035.649.244.84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嵊州市星程光电有限公司66.665.065.572.066.866.073.067.8415.082.84
2杭州麋鹿标识有限公司66.162.562.560.065.966.053.062.2820.082.28
2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4.859.063.571.069.564.572.066.3415.081.34
2嵊州市捌伍广告有限公司69.164.564.066.070.165.575.067.7412.8680.6
2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3.354.557.557.063.258.555.058.4218.076.42
2嵊州市东映广告有限责任公司56.550.553.562.060.052.066.057.2215.072.22
2临安天眼广告有限公司39.536.533.534.039.036.031.035.6411.6947.33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嵊州市星程光电有限公司66.665.065.572.066.866.073.067.8415.082.84
3嵊州市捌伍广告有限公司69.164.564.066.070.165.575.067.7415.082.74
3杭州麋鹿标识有限公司66.162.562.560.065.966.053.062.2820.082.28
3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4.859.063.571.069.564.572.066.3415.081.34
3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3.354.557.557.063.258.555.058.4218.076.42
3嵊州市东映广告有限责任公司56.550.553.562.060.052.065.057.0815.072.08
3临安天眼广告有限公司39.536.533.534.039.036.031.035.6415.7951.43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4杭州麋鹿标识有限公司66.162.562.560.065.966.053.062.2820.082.28
4嵊州市星程光电有限公司66.665.065.572.066.866.073.067.8413.3381.17
4嵊州市捌伍广告有限公司69.164.564.066.070.165.575.067.7413.3381.07
4嵊州市新野广告装潢有限公司64.859.063.571.069.564.572.066.3414.2980.63
4嵊州市博众广告策划有限公司63.354.557.557.063.258.555.058.4217.7876.2
4嵊州市东映广告有限责任公司56.550.553.562.060.052.065.057.0813.3370.41
4临安天眼广告有限公司39.536.533.534.039.036.031.035.6415.6951.33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招标成功后向中标人收取。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嵊州市崇仁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796117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13486585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12幢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邢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550710

质疑联系人:马月英

质疑联系方式:139895377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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