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10:08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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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最新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对《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加大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支持力度,现就《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嵊市委办发〔2023〕6号)第一款第6条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鼓励企业在就业月(6月)抓住机遇,积极招引大专(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招录企业2000元/人的招引奖励。

补充意见执行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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