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512/2023-9016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16 14:59:59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乡振组办〔2023〕3号 |
文件统一编号: | 202302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2023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2〕1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嵊州市2023年度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嵊乡振组〔2023〕4号),经研究,开展第十一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甘霖镇白泥墩村、甘霖镇孔村村、甘霖镇石道地村、黄泽镇白泥坎村等4个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
二、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范围为:
1.古建筑修缮,主要为屋顶防漏、构件和墙面抢救性维修加固、排水系统修复、内部电力线路整修、风貌修复等。
2.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主要为路基、路面、边沟、边坡、沿路附属设施的修复与改造。
3.古建筑、古树名木白蚁防治。
三、资金计划
本批项目根据相应省拨专项资金和市配套资金计划,合计安排奖补资金294万元,其中省补资金约147万元。
四、申报资料
项目立项申请表,书面报一式1份,同时请通过浙政钉报送电子表,样式见附表。同时要求提供申报项目现状全貌电子照片,要求拍摄角度采用中远景,进行分类编号命名,容量每张不小于1M。
五、申报要求
1. 根据自愿原则并结合各村实际,在上述所列项目范围内,以紧要为原则,且能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的项目。每村申请项目奖补资金75万元左右。
2.由村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后,于5月25日前,报市乡振办。
3.市乡振办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看,根据项目可行性和建设量规模、村级组织和所涉村民积极性、整体建设效果等因素,具体确定各村项目立项金额。
联系人:吕嘉赢,电话83118032 ,15268490710。
附件: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立项申请表
嵊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报村(盖章): 村项目建设负责人(签名):
序号 | 项目内容 |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
乡镇审核人(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