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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发布日期:2023-06-28 16:16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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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已经由绍兴市·嵊州市备案。招标人为嵊州市东开光电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审定造价:57023573.00(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3303270430001457001001
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
浙锻路和浦东三路路面“白改黑”、侧平石更换、管网修复、沿线景观绿化提升及标志标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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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员 C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的施工员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2.“在建工程”认定 2.1“在建工程”认定标准: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完工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 2.2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工程业绩有记录,但在该平台上没有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若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2.3 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 3.1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2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7.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 8.提交方式: 8.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 日9时00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8.2 投标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9.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9.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时00分。 9.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9.3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本项目暂不邀请投标人现场观摩。 9.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20.191.224.7: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嵊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9.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须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群:306060147、823929228。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07月19日

    2.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00

    4.开标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5.现场投标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嵊州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4.7: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19日

    2.领取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保证金信息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7/16 16:00:00

    2.保证金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9558851211002420819;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11284931700172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营业部:6232811450000133628;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6224861565799076864;

    3.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嵊州市东开光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南大道388号科创中心17楼
地 址:
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周辰平
联 系 人:
马佳丽
电 话:
0575-83275917
电 话:
0575-8350883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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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02437534@qq.com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pdf
预算审核--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浙锻路等道路综合提升工程(二标段)(1)(1).xlsx
二标段20230625(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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