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5 09:54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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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嵊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嵊州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规程》(嵊财预执〔2018〕200号)规定,决定开展嵊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立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1、招标人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2、项目名称:嵊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立项目 。
3、项目编号:CZ-202302
4、招标项目内容:嵊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立;中标银行数量:1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嵊州市辖区内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5.4参与投标的银行必须为嵊州市内一级银行,且只能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投标报名
6.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8:30至2023年10月8日9:00(北京时间)
6.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
6.3文件获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文件。
7、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应于2023年9月24日8:30至2023年10月8日9:00(北京时间),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进入招投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嵊州市国资综合大楼(嵊州市领带园一路403号)二楼。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嵊州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嵊州市领带园一路40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032336

                                        嵊州市财政局
                                           二○二三年九月

关于嵊州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9.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