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 政务动态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00R/2024-10637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0-04 10:22:29

嵊州市财政局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4-10-04 10:22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日,嵊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执行,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此次专项检查全面覆盖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及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预算执行情况。

检查内容详尽具体,包括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或公款收送礼等不正当消费行为;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违规列支于其他科目,或向其他单位转嫁费用的情况;以及是否严格遵循预算标准,避免出现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等问题。同时,还将重点核查“三公”经费的财务管理手续是否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审批程序是否严格,报销单据附件是否齐全,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列支的规范性及真实性。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嵊州市财政局分阶段部署第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需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第二,专项检查阶段,市财政局将成立检查小组,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不仅是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全面审视,更是推动政府节约开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