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55Q/2024-10697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8 14:52:19 |
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长乐镇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该工程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予以确认,农民工已全部离场,项目部已按时足额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拟注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长乐镇镇污水厂二期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账号:850900**********0755),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7日。
如发现上述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劳动保障管理科举报投诉:
嵊州市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劳动保障管理科投诉电话: 0575-83278099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五路5号嵊州市社会治理中心1号窗口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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