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4-1079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2-26 19:31:11 |
《嵊州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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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关部署以及实施家庭型共富财税集成改革的工作要求,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家庭医疗支出负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社〔2023〕163号)和《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点)>的通知》(绍市财社〔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嵊州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4年8月,起草单位市财政局向市府办报请立项并经同意。9月至10月,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嵊州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行)》,10月9日,向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9个部门以及我市15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7条,采纳4条。2024年10月25至11月5日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嵊州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分四个方面:一是补助对象,明确一类家庭和二类家庭的对象范围;二是具体措施,明确参保缴费补助政策和高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三是资金筹集,明确筹集内容和资金账户管理;四是补助流程,明确如何申请补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及医疗费用核查等情况。 四、适用范围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三年。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财政局 解 读 人:孙薇、尹歆 联系电话:83031135、833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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