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打鼓湾山地承包出租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09:02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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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打鼓湾山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打鼓湾山地承包出租已由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181000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打鼓湾山地承包出租:年限为10;面积约为5亩(具体以实际为准);座落在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自然村)打鼓湾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竞租起始价见下表

标段

出租项目

年起始租金(元)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

打鼓湾山地承包出租

15000

15000

 

 

步幅以100”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100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一次性缴纳中标承包款;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打鼓湾山地1标段壹拾年的成交承包款;并与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3)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

合同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请于202517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18100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5000 (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成交确认书发出后抵扣一部分承包款,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4.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5.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6.联  人:储建国13221557383   招标代理:13588154292

    7.竞租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无异议。 

 

                          人: 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