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巿三界镇灵芝村南岙天岗穴果园出租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1 09:03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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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果园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巿三界镇灵芝村南岙天岗穴果园出租,已由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4年2月29日9:30在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①标的物性质为村集体所有,产权属于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允许承包人对果园进行改类改良。②承包范围:横路以上甲方留做公共设施(建公墓)。③独山公路、036乡道留4米宽作公益用。④承包期间果园内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果树其他作物等双方协商解决,果园土地归集体所有。本次竞租年限为1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约50亩,果园面积不论误差与否,以约定为准;以现状为准招标。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15000元/年,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10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免租金五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或缴纳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租金并签订合同。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9:30
开标地点: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竞租保证金须在2024年2月28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号:201000227738758,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界支行。租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租金或缴纳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竞租结束后除租受人外,其余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7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5.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本次出租有2个标段,发包先后顺序为:①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塘岙大马畈水库出租;② 嵊州巿三界镇灵芝村南岙天岗穴果园出租。
8.联系人:王宝海  13777179411      招标代理:董玲玲18957531591
9.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三界镇灵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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