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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78R/2024-10322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4-04-17 15:59:5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2024】56号

发布日期:2024-04-17 15:5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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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4】56号

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金达遗失坐落于嵊州市经环西路388号金湾国际花城月亮岛9幢3嵊州市经环西路388号金湾国际花城月亮岛9幢1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各贰本(产证号:01110301640111030162嵊州国用2011第02204号嵊州国用2011第02206号)。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公告单位: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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