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资格后审】联心奔小康工业园扩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4-07-18 15:11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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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心奔小康工业园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联心奔小康工业园扩建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306-330683-04-01-85915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州市联心奔小康物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州市联心奔小康物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心奔小康工业园扩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94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292.32万元。建设规模:4#宿舍楼7153.47m2,新建 5#宿舍楼7153.47m2,新建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下建筑面积248.42m2,地上建筑面积13.94m2建设地点:联心奔小康工业园

2.2招标范围:联心奔小康工业园扩建工程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282.138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理“合格”状态,如以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以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3201911(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图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装配式建筑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图审图纸为准。④项目其余特征内容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未明确的,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⑤“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⑥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3.1、3.2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3内容。

3.5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g.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须为同一专业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二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 ”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8  8 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嵊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监管机构: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嵊州市联心奔小康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三路98号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联系人:                               联系人:          黄留滢                   

 话:    ‬    0575-83193272                话:        0575-81386088              

                                             16496263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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