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城北小学改建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招标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城北小学改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0.51万元。现变更为:2.2招标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城北小学改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92.36万元。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第17页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490.51万元,现变更为: 最高投标限价:492.36万元。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的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5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现变更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4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4、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5、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6、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城北小学(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4年7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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