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57Q/2024-10500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24 15:13:46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22〕8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用于2023年度我市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82.71万元,现将下达的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疑议请予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安全应急科反映,联系人:童元龙,联系电话:0575-83033317。
附件:2023年度嵊州市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费改税部分)
嵊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二○二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
2023年度嵊州市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费改税部分)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车辆数(辆) | 奖励金额(元) |
1 | 嵊州市客运出租车有限公司 | 170 | 560010.86 |
2 | 嵊州市天泓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32 | 105323.55 |
3 | 嵊州市三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31 | 102383.87 |
4 | 嵊州市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 | 18 | 59381.72 |
合计 | 251 | 82.71 |
关于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说明:奖励按天数计算,新增、报废更新车辆按营运实际天数计算。嵊州市客运出租车有限公司为60960天,嵊州市天泓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11465天,嵊州市三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11145天,嵊州市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为6464天,合计90034天。本次奖励资金总金额为82.71万元,奖励每天金额=827100/90034=9.186529元。因上述分配累计尚有补贴资金0.05元多余,划归嵊州市客运出租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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