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合作银行项目

发布日期:2024-08-28 12:14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为规范国有企业公款存放行为建立公款存放银行选择的竞争择优机制,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23〕77号)。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合作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CY-2024080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入围单位

服务期限

备注

1

业务合作银行

5

1

在合作期间公司资金存放根据遴选结果,得分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15%、第五名10%比例存放。除基本户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支出、融资户保证3个月应付的利息、保留账户资金外(定期归集各银行账户资金并存放到业务合作银行账户),因融资、发行债券等原因需要存放到其他银行的资金,需事先经过集体决策。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23〕77号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与投标的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嵊州市内设立营业网点,如有多家分支机构,只能以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承诺积极配合投控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存放资金的分配调度,不得对资金的使用设置任何障碍性条件

4.合作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与银行的业务合作,并有权拒绝其2参与本公司的业务合作银行招标:

4.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4.2监管评级未能达标,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4.3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4.4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4.5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企业账户的;

4.6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828日至20249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2.领取地点: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登记表。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911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9110930整在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515)。

、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332078 

 

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715820609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