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企业公款存放行为,建立公款存放银行选择的竞争择优机制,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23〕77号)。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合作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CY-2024080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入围单位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业务合作银行 |
5家 |
1年 |
在合作期间公司资金存放根据遴选结果,得分第一名30%、第二名25%、第三名20%、第四名15%、第五名10%比例存放。除基本户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支出、融资账户保证3个月应付的利息、保留账户资金外(定期归集各银行账户资金并存放到业务合作银行账户),因融资、发行债券等原因需要存放到其他银行的资金,需事先经过集体决策。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23〕77号)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与投标的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嵊州市内设立营业网点,如有多家分支机构,只能以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承诺积极配合投控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存放资金的分配调度,不得对资金的使用设置任何障碍性条件;
4.合作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与银行的业务合作,并有权拒绝其下2轮参与本公司的业务合作银行招标:
4.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4.2监管评级未能达标,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4.3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4.4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4.5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企业账户的;
4.6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2.领取地点: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登记表。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1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11日09时30分整在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515室)。
九、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嵊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332078
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7158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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