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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073E/2024-1062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嵊州市住建局 公开日期: 2024-09-24 15:48:07

《关于城区排水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24 15:48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关于城区排水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城镇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镇排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了《关于城区排水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污水入网管理,实行持证排水,保障城镇排水系统安全,促进提质增效,防治水污染,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排水许可制度,推进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污水入网管理,实行持证排水,保障城镇排水系统安全,促进提质增效,防治水污染,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群众水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感。

(二)主要任务

建立排水户清单台账,全面摸清我市范围内的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学校等行业排水户的底数。

实行排水许可分类办理,对新建项目,分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分情况办理;对现有企业,分入网证明有效期内、入网证明超出有效期、未办理入网证明三钟类型,分别情况办理排水许可。

落实排水许可及入网证明现场核查,住建局(市政中心)、水务集团组成审批联合小组,在作出排水许可决定、出具入网证明前,对排水户进行现场核查。

推进排水(污水)证后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排水户的排放口设置、连接管网、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规范排水许可信息化管理,利用智慧排水平台加强对排水户管理,完善排水户信息管理,提高对排水户的监督管理水平。

(三)工作职责

住建局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做好排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相关行业的通知办理,资料的受理及现场核验等工作。

综合执法局责依法开展排水行为执法,配合指导属地街道开展排水许可及入网证明宣传工作。

水务集团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做好排污管网验收工作并落实入网证明办理,督促入网证明过期企业及时补办入网证明,做好污水管网运行维护。

城投集团负责做好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发现违法排水提供线索给执法部门进行违法查处。

各街道负责摸排辖区范围内的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学校等排水户的底数,建立“一户一档”台账;督促企事业单位办理入网证明及排水许可证。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做好排水工程的监督管理,落实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办理排水许可证及入网证明手续,组织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报城建档案室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封闭式小区排水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督促住户和排水户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四)整治发证行动

摸排梳理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0月底),开展排水户底数摸排,通知各企业及时补办入网证明。

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底),对未办理入网证明或已过期企业加快推进整改和办理工作,对逾期未整改企业进行查处;对符合排水许可办理条件的,及时排水户办理入网证明及排水许可证。

统一发证阶段(2025年1月),核发排水许可证,对新建项目按照本实施方案办理流程实施审核发证。

常态化整治阶段,每年于一季度对新开办以及遗漏未办理排水证的店铺、企业开展摸排工作,开展现场核实以及入网许可、排水证的办理发放工作。

三、解读单位

解读机关: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 纲、马

联系电话:0575-83110480,0575-8318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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