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嵊州市金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9-
29
17:
03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嵊州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规划》草案已经编制完成。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草案内容,现进行草案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共30天。
《规划》草案可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zzj.gov.cn/)上查阅。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金庭镇临江东路2号(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信封请署名“嵊州市金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56969590@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嵊州市金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嵊州市金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