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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6535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1-17 16:18:22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6:1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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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嵊州市甘霖镇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1、柳岸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拟在柳岸 220kV 变电站扩建 1 个 110kV 线路间隔,在变电站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占地。本期扩建间隔为柳岸变 110kVⅠ段母线待用 1K02 电缆出线间隔,该间隔内的母线侧隔离开关在一期工程中已经配置,本期只需新增开关母线侧接地开关至电缆终端之间的设备。2、电缆线路工程:在柳岸变新扩建 1 个 110kV 线路间隔,并将过渡方案中的柳岸~富润 T 接线路改接至220kV柳岸变110kV 新建间隔并网。新建单回电缆沟长度约0.04km,电缆利旧,利旧路径长度约 0.34km;架空线路利旧,路径长度约 0.76km。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加强对含油机械设施(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的管理,严禁在水体附近清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污染水体。

废气:合理堆放土石方并采用防水布等覆盖;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噪声: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布置;夜间不得施工。

固废: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原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收集;电缆沟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并进行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统一交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避免对施工范围外动植物造成影响;电缆线路施工应尽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电缆通道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电缆通道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开挖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电缆通道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开挖多余土方施工结束后尽量回填至周边区域,并根据临时占地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电磁环境: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有效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电缆线路排管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 0.5m;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对变电站及送出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评价标准;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2

嵊州兴声电子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扬声器、 音响技改项目

嵊州市三界镇吉祥路8号

嵊州兴声电子有限公司

拟投资1000万元,新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破碎机、烫金机、丝印机、烘干机、生产装配线等设备,新增烘料、拌料、破碎、丝印、烫金等工艺,技改前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600万只扬声器、音响,同时企业对现有项目中胶水、调漆、喷漆、烘干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升级。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胶水废气接入喷漆废气处理装置,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风至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DA004)。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废包装物、废烫金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罐、废活性炭、废印版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嵊州市长乐镇雄鹰电机配件厂年产 700 万套电机配件项目

嵊州市长乐镇下曹村

嵊州市长乐镇雄鹰电机配件厂

拟投资391万元,利用自有位于嵊州市长乐镇下曹村的闲置厂房,购置电阻炉及压铸机等设备,采用熔铝、压铸、脱模等工艺,实施嵊州市长乐镇雄鹰电机配件厂年产 700 万套电机配件项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长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熔化及压铸废气、脱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集尘灰、废布袋、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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