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5-65436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16:44:00 |
《嵊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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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自2010年《嵊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原有的监督管理办法在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方面面临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更好地适应当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嵊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起,市国资办参照上级文件及周边县市相关文件,结合嵊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实际情况,草拟了《嵊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了《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明确市国资办的职责。 2.市属国有企业。一是明确市属国有企业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二是市属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债权管理、担保跟踪监测预警、年度投资计划分析等制度。 3.市管企业负责人管理。主要明确市管企业负责人考核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4.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主要明确报市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市国资办对有关重大事项的管理。 5.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收益管理、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处置等管理事项。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适用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和参股企业。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解 读 人:周士成、袁姚瑶 联系电话:81397907、8302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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