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5-01-24-16:50 信息来源: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2024年,金庭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嵊州市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工作信息30条,民生事项12条,机构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共收到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2件,上年度结转0件,部分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我镇产生的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金庭镇”栏目发布。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2024年我镇制定并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3条,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

(五)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发布信息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和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等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六)监督保障方面。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虽然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村民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意识不足,对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方法缺乏必要的知识,对于获得的政府公开信息也未必能参透其涵义。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交流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强化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通达率、知晓度和影响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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