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20115228/2025-0009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5-01-06 18:33:13 |
继2024年10月所有省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后,到2024年12月9日,所有省份已将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人可通过线上途径绑定近亲属关系,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数据显示,从共济地域看,同一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市)内共济3亿人次,共济金额393.17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2536.01万人次,共济金额51.36亿元。从共济用途看,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43.08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20.72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74.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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