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78R/2025-65862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嵊州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5-02-14 15:11:42

《嵊州市城隍山单元(0575-SZ-CH-03)控制性详细规划H、D区图则》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2- 14 15: 11
信息来源: 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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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主城区基础设施,落实近期建设规划项目的建设用地、城市控制线划定成果以及原出让地块的需求,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对《嵊州市城隍山单元(0575-SZ-CH-03)控制性详细规划H、D区图则》进行了调整,现已完成初步方案。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图则调整方案向社会公示。我们热忱希望所有关注嵊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划提出宝贵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6日(共3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鹿山街道办事处,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鹿山街道办事处,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296221

H区图则调整内容:

(1)道路调整:罗小线(527国道)按道路红线60米宽度进行落实,两侧各设置10米的防护绿带;

(2)用地调整:图则内北部增补三个地块:一个为排水用地(1302),地块编号H-10,用地面积0.26公顷;一个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块编号H-8,用地面积4.55公顷;住宅和排水地块之间设一个防护绿地地块(1402),地块编号H-9,用地面积0.46公顷;同时调整优化村镇住宅用地边界,调整后用地面积为6.97公顷 。

(3)指标调整:地块指标按双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在指标原有上限控制要求下再设置推荐的控制指标。调整后H-6地块容积率上限值1.2、推荐值1.0,绿地率25%,建筑密度上限值40%、推荐值35%,建筑限高上限值15米、推荐值12米;新增H-8地块容积率上限值2.0、推荐值1.8,绿地率30%,建筑密度上限值30%、推荐值28%,建筑限高上限值54米、推荐值36米;H-10地块容积率上限值0.8、推荐值0.5,绿地率15%,建筑密度上限值35%、推荐值30%,建筑限高上限值10米、推荐值8米。

 (4)控制要求:调整控制条文,更新相关文件,增加新增地块的与城隍山风貌的协调要求。

D区图则调整内容:

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D-01地块用地面积由6.95公顷调整为6.09公顷,建筑高度由18米调整为26米;D-02地块建筑高度由6米调整为20米;E-02地块调出建设用地范围。

H调整前规划图则:

图片1.jpg

H调整后规划图则:

图片21.jpg

D整前规划图则:

微信图片_20250403110303_15.jpg

D整后规划图则:

微信图片_20250403110257_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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