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租项目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藕塘边自然村)花园北路88号标准厂房第一、二层出租,已由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3月7日09时30分在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三楼西侧多功能厅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藕塘边自然村)花园北路88号标准厂房第一、二层,出租年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位于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藕塘边自然村)花园北路88号,该厂房共二层,合计面积约1000平方米。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合计面积约1000平方米,竞租年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120000元/首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至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本成交租赁款,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每年租赁期到期前30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3年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并与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租金,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缴纳首期成交租金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006办公室(嵊州市三江街道新悦路88号君悦大厦东入口三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三楼西侧多功能厅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大写:贰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3月6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农商银行三江支行,账号:201000228082117。
5.参加竞租时请自然人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企业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58539937
招标代理:马女士 联系电话:18767511202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浦口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