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2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产证、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z201500101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他项权证
嵊州市领带园一路8号城南农贸市场5幢1041号
遗失
2
z201500103
嵊州市领带园一路8号城南农贸市场5幢1059号
登记机构: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 13日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