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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25-66390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嵊州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5-03-17 15:54:17 |
为了提升片区通行能力、化优完善城市核心区域道路交通网络,完善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布局以及剡溪沿江景观风貌的形象提升,需要对城南新区控规局部地块做适当调整。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设计单位对《嵊州市城南新区(0575-SZ-CN-05)控规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区图则进行了调整,现已完成初步方案。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该图则调整草案向社会公告。我们热忱希望所有关注嵊州城乡规划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03区图则调整内容:
1.优化北侧规划道路(东桥北路)线形,东侧利用现状上三高速桥下通道与城东片连接;
2.取消童趣幼儿园地块,富民街与东桥北路交叉口西侧增加商业地块,商业地块用地面积0.313公顷;
3.调整排水用地为公园绿地,地块附建污水、排涝泵站用房,地块用地面积0.323公顷;
4.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03-02地块边界外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围,并将用地性质有公园绿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兼容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229公顷。
5.图则各地块控制指标按双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设置,同时调整控制条文,增加并更新相关文件等内容。(详见调整后图则指标内容)。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共30天)。
公告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告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梓荫路777号嵊州市开发区创业创新大楼东楼11楼,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 0575-83276980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