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501-330683-04-01-4161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嵊州诗路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嵊州诗路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1169.030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837.3600万元,设备购置费1650.0000万元。本次设计招标服务费用:211.1443万元。建设规模: 基础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新建市政道路、西北侧停车场、东南侧停车场等。道路及节点联通道路长度约3.4 ~4km,规划路幅宽度约15~20m;停车场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新建片区雨水泵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建道路、雨水、污水、综合管线(燃气、通信、给水、电力)、景观绿化、照明、弱电、交通标志标线、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建设地点:嵊州艇湖城市公园。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给水、电力排管、通信排管、燃气工程专项设计除外)、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保管、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1)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燃气、通信、给水、电力等)、雨水泵站、景观绿化、照明、弱电、交通标志标线、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综合管线设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单位负责相关汇总)
(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燃气、通信、给水、电力等)、雨水泵站、景观绿化、照明、弱电、交通标志标线、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综合管线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中标人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3)采购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保管。
(4)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中标人应完成招标人已完成设计成果的优化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15673.16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3837.3600 万元; 设备购置费招标控制价1650.0000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185.8070万元(市政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12%)。
2.3计划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4其他: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符合本建设项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符合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高级工程师(结构或道路专业)及以上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总承包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设计人员: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具备设计类注册资格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包括道路、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专业各 1 人。
施工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 人、材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21日 9 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监管机构: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诗路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88号 地址: 嵊州市兴旺街281号五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章工
联系电话: 0575-83711979 联系电话: 0575-83330820
邮 箱: / 邮 箱: 2218413004@qq.com
2025年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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