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租项目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考坑湾水库经营权出租项目,已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在嵊州市崇仁镇老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考坑湾水库经营权出租项目: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8000元/首年,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经营权用途为水产养殖,因本水库以灌溉农田为主,承包者需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安排用水,且不得投放饲料,污染水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和地方建设需要,按国家政策处理,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承包款。如遇旱年,水库水干涸,由承包者自己负责,出租方不予经济补偿,如遇维修等原因水库水排净,给予延期2年或者退还承包款2年。在承包期内,允许二次清塘捕鱼,提前一年向出租方申请,第一次在承包期第五年,第二次在承包期满时,但均得在春节前完成,不得影响储水。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以“100元”为竞价单位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五年一付,每年以3%增长。首期租金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至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五年为一期,首年为成交款,之后每年增长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期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7日内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签订合同。
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首期租金或缴纳首期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5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嵊州市崇仁镇老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崇仁镇老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2. 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承包期满后7天内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若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租金等费用或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裘书记 联系电话:13705851091
招标代理:刘 工 联系电话:13989538738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9、若本发包公告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出 租 方: 嵊州市崇仁镇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温州市金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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