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20115228/2025-661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5-03-03 10:38:08 |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基于此政策调整,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保业务系统将不再进行批量暂停操作。请各用人单位关注职工参保状态,及时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停保业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社保费用多缴情况发生。
举个例子
某单位员工陈某,女性,1975年2月出生,职工已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陈某向单位申请按照现行法定退休年龄3月份退休,用人单位于3月向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区社保中心申请退休受理,4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内操作该人员的社保停保业务。
特别提醒
现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时,向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区社保中心申请受理退休后,也应及时关注本人的参保状态,做好停保手续。
举个例子
张某,男性,1965年2月出生,当前为自谋职业缴费人员,已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张某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选择弹性提前至2025年2月退休,张某于2月向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区社保中心申请退休受理,3月自行在浙里办APP→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选择业务类型: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操作自己的社保停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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