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4-10 15:32
信息来源: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单位名称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钱雯
住所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路619号
开办资金(万元)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4.1期末数(万元)4.2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服务保障工作,促进检察业务发展。负责案件受理、查询控告申诉举报律师接待业务咨询信息发布等各项对外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83MB1179751L举办单位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做好案件受理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本年度共受理批捕案件260件478人,公诉案件612件1078人。接待律师阅卷388人次,用印打印10751份。按照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接侦查机关、财务人员落实涉案财物接收、登记、入库、出库手续,严格执行一物一核对,一物一登记。(二)聚焦管理主体,自评和互评相互促进。全年共组织自评案件172件,其中重点评查案件6件,组织专项评查2次,评查案件共计33件,日常抽查案件133件,评查范围覆盖“四大检察”,实现检察官每年被抽查的案件数不少于本人当年办案量的5%,且最低不少于2件的评查要求。市院复评、省院抽评案件11件,均为合格。省院分配交叉评查案件5件,均按时完成评查任务。(三)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结合,规范案件办理。开展移送单位撤回案件专项检查、审查报告专项检查等专项流程监控活动,推动办案部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办案流程,有效提升办案规范性和统一性。落实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拟不起诉、民事诉讼监督等案件检察听证31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31人次。(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控申、救助工作。2024年,社会治理中心接待来信来访、接听来电共计290余人,接收各类群众信访件近100余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五)履职数据统计分析职能。一是做好业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协助业务开展数据检查、数据查询。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单位巡察等联审工作。三是根据考核、部门要求,开展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取得主要效益:(一)深化检务公开和数字检察改革,深化协同互联系统运用,紧跟检察业务系统迭代更新步伐,全面推进流程公开、文书公开,信息推送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二)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力度,畅通来信、来电、来访渠道,规范控告申诉初核工作流程,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三)审核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件,从制发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说理性分析、被建议单位机制建设方面的意见,督促做好检察建议备案工作,回复采纳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检察服务保障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业务素质与检察工作需要、人民群众期待有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来访群众的咨询需求;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网络微信平台技术易出现故障,影响检务公开效果。所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四、下一步打算(一)坚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程序监督、实体监督和数据监督。推动案件管理工作从局部管理向系统管理、从直线型管理向立体化管理、从个案管理向业务治理的提升。加强与办案部门的配合,通过提前通报监管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发现、解决业务运行中的问题,形成管理合力。(二)是要做好与检务督察部门的衔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及时移交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做好与政工部门的配合,科学设置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有序开展。(三)深化办案质效分析,加强业务数据科学运用。以前,我们的业务质效围绕着主要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关注数据升降、比例高低,明年,我们要突出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各业务线上的典型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在控告申诉方面,聚焦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对近两年的涉检信访进行全面梳理,对尚未化解的案件进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通过领导包案、协同推进等方式,争取进一步化解积案。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