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嵊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 法定代表人 | 沈小平 |
住所 | 嵊州市领带园五路5号一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30.00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34.34 | 期末数(万元) | 28.7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3355474600A | 举办单位 | 嵊州市应急管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应急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处罚办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执法制度的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涉案危险物品处置程序》,规范涉案危险物品处置工作。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嵊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师父带徒弟”工作方案》,一是开展模拟执法实战演练活动,通过直观的执法展示与交流互动,有效促进执法经验的共享与传承,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4次基层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减少出门带专家的频次;三是组织镇街执法人员到局执法队跟班学习,以学促干,提升镇街委托执法办案水平。3.补齐办案场所短缺,开展办案区提升改造。新增门禁系统、等候室等,增配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夯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基础。(二)规范公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1.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24年共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138件(其中一案双罚案件53件),共处罚没款354.53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紧盯易发、频发事故的危化品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加强违法行为刑事打击。2024年办理非事故行刑衔接案件2件(事故类0人,非事故2起3人)。3.开展委托执法办案。2024年共指导帮扶15个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办案120件(其中一案双罚案件52件),共处罚没款107.85万元。(三)有序开展执法,坚守安全生产阵地2024年,联合各部门、各职能科室及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共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执法行动4次,参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75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052项,下发各类文书311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3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5份,隐患复查整改率达到100%。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3份,转移烟花爆竹1000余箱,并依法妥善处理。1.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第一轮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4月初至4月底,共检查取园中园、厂中厂内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8家,排查安全隐患53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份,立案查处8家,处罚款9.4万元。2.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第二轮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结合双随机执法任务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20家,排查安全隐患47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6份,立案查处7家,共处罚款18.6万元。3.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第三轮专项执法行动。8月中旬至9月底,对全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7家,排查安全隐患42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立案查处5家,共处罚款5.9万元。4.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第四轮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高温熔融、电气焊等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共检查企业18家,排查安全隐患39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立案查处4家,共处罚款4.1万元。5.开展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检查安全评价报告31份,发现问题68条;对15家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12条。全年共办理第三方中介机构案件5件,倒逼第三方服务机构规范安全生产市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管。(四)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1.多措并举,提升执法效能。大力推进精准检查执法,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杜绝随意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件核查机制,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重点核查重复举报、实名举报等具有较高价值的案件线索;严格控制专项检查,务求实效,避免“走过场”、运动式检查。2.规范举报事项办理程序,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政务咨询。全年共受理群众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件34件,均已及时、妥善处理,反馈满意率为100%,兑现举报奖励1件。3.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以来,执法队共对30余家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开展“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取得的主要效益1.社会效益: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及时排除了事故隐患,创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2.经济效益:2024年共处罚没款354.53万元。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智慧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受制于智能化设备配备不足、执法人员数字化素养有待提升等多重因素,当前非现场执法模式在实践应用中尚未实现零的突破。2.执法效能高度有待提升。当前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乡镇(街道)基层执法人员办案规范性、专业性有待加强,在证据收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短板,网上办案系统操作熟练度不足。3.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压力较大,传统执法方式面临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柔性执法力度,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委托执法。一是推动局办与镇街执法人员联动,常态化开展跟班办案教学,推进委托执法工作。二是继续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深化“师父带徒弟”活动,提升镇街办案能力,夯实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基础。(二)提升执法规范,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杜绝随意检查。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强化教育帮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三是开展法治体检活动,通过“服务先行、执法后置”的理念,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安全水平双提升。(三)开展非现场执法,实现零的突破。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工业企业在线”、“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等数字监管应用,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案件零突破。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6月17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