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
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糕点、饼干、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9类食品1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75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污染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艾尔克副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嵊州市三界镇农贸市场吴庆龙销售的小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嵊州市薇宝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红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嵊州市黄泽镇新供销超市销售的泡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嵊州市明轩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嵊州市姚兰果蔬超市销售的砂糖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嵊州市薇宝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
(一)嵊州市骋客生鲜超市销售的小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剡湖、鹿山、黄泽、三界等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按时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情况。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423
3. 食品抽检合格—20250423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