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嵊州市纪检监察数据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钱昕航 |
住所 | 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五路3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纪检监察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3MB1B97545F | 举办单位 | 中共嵊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嵊州市监察委员会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2年度,本单位在中共嵊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嵊州市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承担纪检监察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聚焦中心大局,加大宣传力度。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重点任务,稳步做好外宣工作,今年以来稿件被中央级媒体录用8篇,被省级媒体录用55篇,被绍兴市级媒体录用27篇。策划并拍摄《清与浊》《验收》等微电影,传播廉洁好声音。弘扬廉洁文化,涵养时代新风。挖掘越剧文化中的“廉”元素,积极创排清廉越剧并开展廉戏展演,送清廉节目进礼堂15场次。加大对“李强清廉宣讲团”“鹿门讲坛宣讲团”等廉洁文化品牌的培育力度,全年共开展宣讲活动50余场。撰写《嵊州市整合廉洁文化资源打造立体教育模式》,获市委书记批示。精准靶向发力,深化警示教育。开展“廉政交底”52人次,组织任前测试6批次79人。拍摄制作《从嵊州之“进”看作风之“变”》《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各单位观看《镜鉴》《蝇贪》等警示教育片,编印发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读本,分层分级分类组织法院庭审旁听等警示教育活动4次。(二)完成中共嵊州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弘扬清廉理念,传播清廉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二)经济效益。聚力清廉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环境。参与宣传(活动)对象满意度≧90%。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管理制度有待改进。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高质量开展清廉主题活动。(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管理,坚定不移打好作风建设关键战役。(三)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在严纪律重担当上树立新形象。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