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嵊州市马寅初初级中学 | 法定代表人 | 张剑波 |
住所 | 嵊州市医院路102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2100.00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5361.48 | 期末数(万元) | 5358.68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83777221670X | 举办单位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教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加强党建工作,引领队伍健康发展、2023年度我校获得了嵊州市“五星”基层党组织,巩固了品牌成果,提升了党建水平。坚持立德正风,提高队伍育人水平。一是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位;二是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三是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四是根据学科师资配置实际,做好分流优化工作;五是进一步突出教工岗位考核的导向性。2、落实立德树人,突出新时代德育实践实施主体德育工程。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丰富德育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生命健康、绿色生态、法治素养、文明素养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巩固平安示范校园成果,加强心理健康和卫生教育。3、以学定教,聚焦提高教师质量深化课程改革,探索小升初衔接教育。遵循因材施教原则,鼓励每个学生参加拓展性选修课学习,进行校级美术、音乐两项测试。修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学生培优措施。加强质量立校,引导师生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立量立身”意识。加强教科研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区培训,加强科研型队伍建设,加强体艺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学校被评为2024年省现代化学校,2023学年嵊州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度嵊州市级“枫桥式”平安校园、绍兴市三星工会、2023年度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绍兴市第二批中小学作业管理示范化学校,2023学年学校办学水平发展性评价考核优、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考核优秀等荣誉。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需进一步提高,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效果需进一步加大,学校的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 |
四、下一步打算 | 进一步整合教师资源,强化教育责任;整合学生资源,促进健康成长;整合特色资源,弘扬校园文化;整合硬件资源,建设美丽校园。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因学校干部调动,马寅初初级中学于2024年9月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申请,现今的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9月5日-2025年4月20日。 |
相关资质认可 | 嵊州市马寅初初级中学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9月5日-2025年4月20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学校被评为2024年省现代化学校,2023学年嵊州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度嵊州市级“枫桥式”平安校园、绍兴市三星工会、2023年度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绍兴市第二批中小学作业管理示范化学校,2023学年学校办学水平发展性评价考核优、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考核优秀等荣誉。2.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3.今年没有接到社会投诉。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