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租公告
本竞租项目名称为嵊州市长乐镇福全村等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租赁,出租方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受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委托,拟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要求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长乐镇14只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出租,总面积约847.002亩,具体如下:
标的 |
项目 |
面积(亩) |
嵊州市长乐镇福全村等补充耕地项目土地经营权租赁 |
嵊州市长乐镇福全村上王“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42.6210 |
嵊州市长乐镇福全村西殷大岗山背“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53.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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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福全村西殷大岗山背东土地开发项目 |
61.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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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福全村西殷大岗山背西土地开发项目 |
62.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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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开元四村长蛇头“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61.8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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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联塘村小组山“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118.0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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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黄杜岭高窑塘-乌泥塘土地开发项目 |
53.2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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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四联村黄杜林“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46.8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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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四联村苦竹花园岗“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46.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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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四联村下岗窑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64.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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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西园村等二村枣园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94.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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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村后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83.9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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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剡源村高山土地开发项目 |
43.3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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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尤家村黄家岭头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16.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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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47.002 |
出租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标的物竞租须知:
1、承租期间必须种植一季稻谷,不准种植花木、茶叶、果木等经济作物,不得抛荒,不得新增非粮化,如出现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承租期内项目区路、渠、蓄水池、地坎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承租方负责,损坏失少照价赔偿。
3、现有抽水用的变压器、水泵无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期满完好归还,损坏失少照价赔偿。承租期内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4、灌溉水源以现状为准,如因干旱等原因造成水源不足,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承租期内因抛荒或种植不理想被上级部门要求整改,全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期内如遇新的政策或政府用地需要,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征用面积在总面积中核减。原有土地上的农作物按第三方评估补助承租方。
(二)起始价和竞价方式
1、本项目标底价为:每亩600元;
2、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1)采用密封式 “书面竞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机会只有一次),即由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并确定承租人的交易方式。低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标。
(2)竞租人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装入信封后密封,在竞租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将信封交至主持人处,一旦把报价单交给主持人,不得撤回。待所有竞租人的信封全部交齐后(未按时参加竞租会或自动放弃报价的除外),主持人当场拆开信封,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人。若最高报价存在两人及以上,当场采用摸球形式确定承租人。设6个球,以球号大的为中标人。
(3)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3、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单位若达到两家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方式组织开标;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中标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7天内需付清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三)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需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8201.2元,缴款名称与报名名称必须相同,若中标者不按规定履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508201.2元,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未中标者7天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齐。
(四)履约保证金缴付时间:
1、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履约保证金45万元(不计息),在中标公示后7天内缴纳。分两期退还,第一期在中标人种植出苗并经第三方验收通过后,按照实际种植面积400元/亩进行支付,第二期在合同期满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内双方签订协议后。
(五)种植奖励:
由长乐镇安排第三方对每个项目进行测产,按照产量分等次进行奖励(奖励面积为项目面积减去无故抛荒面积),具体如下:
亩均产量(斤) |
奖励标准(元/亩) |
大于等于700 |
2000 |
500(含)至699 |
1500 |
350(含)至499 |
1000 |
200(含)至349 |
600 |
小于200 |
0 |
二、竞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竞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未开户的允许以法人名义缴纳租金和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25年 4 月 18 日
3.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事业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企业,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的缴款单复印件(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或银行本票)。
保证金缴纳户名: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
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长乐支行
账号:201000031499848
竞租保证金须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下午4:00前缴纳;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或银行本票,由参租对象汇入指定帐户(保证金不计息)。
竞租结束后,竞租对象在竞租结束7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承租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的7天内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期满并经镇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4.标的物勘样时间: 2025 年 4 月 20 日前(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5. 联 系 人:王彬 联系电话: 18768118059
竞租代理:竹科晓 联系电话: 13806517026
6.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7.竞价公告发布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677263/index.html。如有变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出 租 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竞租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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