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长湾水库北取土点地块出租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9 09:04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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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租项目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长湾水库北取土点地块出租竞租已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5271030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长湾水库北取土点地块出租竞租面积约5亩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300元/亩/首年,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对标的物地理位置等信息不明确的,可咨询崇仁九十村村委。以上标的物的亩数、质量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承租人参与竞租前,需自行了解土地性质,不可盲目竞租。该地块种植需符合国家相关种植政策,只能种植当年生作物,禁止种植长年性作物。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担。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1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递增。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至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必须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中包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3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同首年成交价,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退还。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7日内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签订合同

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首期租金或缴纳首期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于招标人有拖欠款及经济纠纷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此项目报名竞租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租竞租人请于2025526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512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5271030

开标地点: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拖欠款证明(出租方开具)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拖欠款证明(出租方开具)

参租人需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汇款人与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人

4.竞租保证金1500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526日下午4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512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账号:201000383772566。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5.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506754072

         招标代理:孙女士       联系电话:13059879264

8.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无异议。 

                          方: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九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市佳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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