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428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8 16:32:07 |
受理编号为20250528D001的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鹿山分院、市鹿山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5月28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鹿山分院、市鹿山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宁路1160号
法定代表人:杨松斌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D2360]
有效期至:2029年3月2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