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非粮化”三期土地出租项目,已由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在嵊州市甘霖镇育雏幼儿园对面(原甘霖自来水厂二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用途及要求、起始价:
(1)标的物位于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面积约为482亩(待种植物全部收割后交付),(具体以各自然村实际流转土地面积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面积为准)。所有权归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2)租赁用途及要求:租受人有义务对全部农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属承租方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包期间水电费均由租受人自行负责。
(3)租赁价: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年限约为4年(2028年12月31日止,不足一年的时间按一年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500元/亩(首年),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共计约482亩(待种植物全部收割后交付)(具体以各自然村实际流转土地面积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面积为准)。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1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环境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以上标的物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意向竞租人应重视勘察现状情况,了解咨询详情,出让方就此类事项不作质量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5)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长。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日内付至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或缴纳首期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并签订合同。
(6)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首期承包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竞租人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经营满三个月以上,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谷物种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嵊州市甘霖镇育雏幼儿园对面(原甘霖自来水厂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1.嵊州市甘霖镇育雏幼儿园对面(原甘霖自来水厂二楼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租保证金: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须在2025年6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开户名称: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号:201000227945676,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博济支行。竞租结束后,租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余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1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四、履约保证金: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租受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
1.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或缴纳首期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2.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250000元没收,归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六.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七、联 系 人:袁书记 联系电话:13819556007
招标代理:刘工 联系电话:13989538738
八、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九、若竞租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竞租文件内容为准。
出 租 方: 嵊州市甘霖镇沙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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