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浙财债[2022 ]2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5 ]4号)文件要求,对嵊州市“供水一张图”区域供水管网连通工程、嵊州市乡镇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四期)2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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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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