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55Q/2025-1050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01 16:28:53 |
根据关于印发《嵊州市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给予所属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部分给予产妇本人社保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经审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符合三孩产妇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嵊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馈情况,联系电话:0575-83273817。
附件:嵊州市2025年第二季度三孩产妇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发放名单公示.xlsx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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