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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50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7-03 16:43:19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16:43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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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嵊州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 13.2万吨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废水厌氧处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嵊州市仙岩镇西鲍村环村路 3 号

嵊州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

对现有项目的废水厌氧处理系统传统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增置国内先进的厌氧设施。拆除现有沉淀池,新增厌氧设施、沼气稳压柜、干式脱硫装置,新增1台4t/h沼气锅炉(以废水厌氧处理环节产生的甲烷作为燃料),通过收集并燃烧沼气,重复利用烘缸冷凝水所产生的蒸汽合并至管网供车间使用,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目的,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实施年产13.2万吨高强瓦楞原纸的生产能力不变。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现有项目,不外排。

废气:沼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厂区污水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老厂区污水站废气经光催化氧化+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脱硫剂、脱硫剂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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