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3306830025852763/2025-10513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7-09 10:36:10 |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及《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浙江合利成药业有限公司合利成药业1.1类创新偶联药物产业化基地综合项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合利成药业有限公司合利成药业1.1类创新偶联药物产业化基地综合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3999.36㎡(约96亩),总建筑面积80795平方米。本项目将建设国际领先的创新偶联药物产业化综合基地,包括生产车间(丙类厂房、丙类车间、甲类厂房1、甲类厂房2、甲类车间*2、联合厂房(制剂车间及仓库)等),以及配套设施(甲类仓库、泵站、罐区、动力中心*2、污水处理站(含水池))和管理设施(综合楼、门卫)等。项目主要产品为莱古比星、莱古杉醇原料药及制剂等等。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二、项目位置
嵊州经济开发区城北化工园区。
三、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浙江合利成药业有限公司合利成药业1.1类创新偶联药物产业化基地综合项目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知晓本次浙江合利成药业有限公司合利成药业1.1类创新偶联药物产业化基地综合项目;
(2)是否认为本次项目对本地发展有好处;
(3)是否认同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最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方面;
(5)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实施单位将在本次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评估主体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0575-89308006
电子邮箱:1055212913@qq.com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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