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546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8-0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16:22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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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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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本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0 吨高精密不锈钢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2025〕91号

2025.8.1

见附件

2

关于康正声学(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只扬声器、10万只音箱控制组件、20万只专业音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2025〕92号

2025.8.1

见附件

3

关于嵊州市金帝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料团(BMC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2025〕93号

2025.8.1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25-93嵊州市金帝模塑科技有限公司.pdf25-92康正声学(浙江)有限公司.pdf25-91浙江本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pdf